根据京人社发〔2020〕18号文件,自2020年11月起,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。
对于未选择或不能进行银行批量扣款方式缴费的企业,建议您通过客户端完成申报缴费。相关提示如下:
一、征期设置
企业应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(不含当日)前向税务部门缴纳当月费款。
2020年11月社保费征期为11月9日至25日。
二、申报缴费流程
Step1:下载并安装“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”
http://download.bjca.org.cn/download/sbgl.zip(请复制粘贴网址后到浏览器中下载,或扫描二维码点击链接复制)
Step2:登陆客户端
登录名:纳税人识别号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);
初始密码:社保(医保)单位编码后六位(不足六位末尾补零)
Step3:申报确认(社保费申报-特殊缴费申报)
Step4:费款缴纳-缴费。
三、提示提醒
1.申报时只需核对险种及金额,如险种、缴费金额无误可确认申报缴费,其余项目为0或无内容属正常状态;如险种、金额有误,请暂缓申报缴费,并通过扫描“社保费征收”二维码进行反馈。
2.申报时应将所有险种同时申报缴费,严禁分险种申报缴费。
3.客户端缴费环节提示输入的申报密码为登录客户端后修改的新密码。
4.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,可以拨打税务咨询热线12366.
5.下载、使用单位客户端时如有疑问,可以拨打技术咨询服务热线4007112366。